时间:1970-01-01 人气: 来源:和祥聚瑞
暂时进出口货物是指国际组织或外国和香港、澳门地区的企业、群众团体以及个人为开展经济、技术、科学、文化合作
交流而暂时运入或运出我国关境,在规定时间内需复运出境或进境的货物。
比如:
A.在展览会、交易会、会议及类似活动中展示或者使用的货物;
B.文化、体育交流活动中使用的表演、比赛用品;
C.进行新闻报道或者摄制电影、电视节目使用的仪器、设备及用品;
D.开展科研、教学、医疗活动使用的仪器、设备及用品;
E.上述四项所列活动中使用的交通工具及特种车辆;
F.暂时进出的货样;
G.供安装、调试、检测设备时使用的仪器、工具;
H.盛装货物的容器;
I.其他暂时进出境用于非商业目的的货物。
出口清关基本流程:
1.提供进出境参展货物清单,提供担保金,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办理ATA单证册;
2.订舱;
3.提交ATA单证册、装箱单、商业发票、报关委托书、报检委托书口岸报关报检;
4.海关审单,查验,放行;
5.出口参展国(地区);
6.海关审单,查验,放行。
7.参展完毕,原出口口岸进口;
8.复出口(进口)以后凭借进口报关单证,向中国国际贸促会申请退还担保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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