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籍进口报关清关流程如下:
准备阶段
- 确定进口资质:一般贸易进口图书,需要有相关资质,通常由中国图书进出口公司、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公司等特定单位经营,其他单位需委托这些有资质的公司代理进口。
- 准备文件资料:包括合同、发票、装箱单、提运单、图书的种类、书号(ISBN)、内容简介等基本商业单据。如果是首次进口,可能还需要提供进口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报关报检委托书等。此外,进口图书还需办理图书进口备案批文,要向文化局申请,办理时需提供图书的样本和目录。
进口申报阶段
- 换单:货物到港后,凭提运单到船公司或航空公司换取提货单,作为提货的凭证。
- 报检:填写报检申请表,提交合同、发票、装箱单、提运单、进口备案批文等单证,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报。检验检疫机构会对书籍进行检验,主要检查书籍的包装、标签等是否符合要求,是否存在有害生物等。
- 报关: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,随附报关委托书、合同、发票、装箱单、提货单、《入境货物通关单》、图书进口备案批文等单证,向海关申报。在报关单上,需准确填写书籍的名称、数量、价值、原产国、用途等信息。
海关查验与征税阶段
- 海关审价:海关会对申报的书籍价格进行审核,以确定完税价格。如果海关认为申报价格不合理,会要求进口商提供相关的价格证明材料,如信用证、保单、原厂发票等。
- 出税单:根据审核确定的完税价格和适用的税率,计算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等税费,出具税单。
- 缴纳税金:进口商在收到税单后,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税款。可以通过银行转账、电子支付等方式缴纳。
- 海关查验:海关根据货物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查验。查验时,进口商或其代理需配合海关工作人员开箱检查,核对货物的实际情况与申报内容是否一致,包括书籍的数量、版本、内容等是否相符。
放行提货阶段
- 放行:海关查验合格或无需查验且税费缴纳完毕后,在相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,准予货物放行。
- 提货:进口商或其代理凭海关放行的单证到码头、机场等监管场所提取货物,并将货物运输至国内指定地点。
如果是个人邮寄少量书籍进境,在规定限值内(寄自或寄往港、澳、台地区的物品,每次限值为 800 元人民币;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,每次限值为 1000 元人民币),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,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 50 元(含 50 元)以下的,海关予以免征1。但如果超出规定限值,就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